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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教育机构离职有竞业限制吗

来源:徒呆宠物网
第1种观点: 私人教育机构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离职后有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一、在职期间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吗?在劳动者的在职期间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并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生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去从事同类的业务。二、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竞业限制是指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相关人员不得到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三、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条款是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种观点: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中的明文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造成损失的证据。一、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具有以下三种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2、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人教育机构离职是否有竞业限制要看该教育机构是否有这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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