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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能直接诉讼吗?

来源:徒呆宠物网

法律解析:

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行政机关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能直接诉讼吗? 行政机关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能直接诉讼吗? 行政机关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能直接诉讼吗? 行政机关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能直接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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